天津查处一起无证经营新冠病毒抗原试剂案件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5万元
记者昨日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防疫药品器械供应的部署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津十条”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规范辖区涉疫物资市场经营秩序,河西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涉疫物资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日前,该局立案查处了本市首起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新冠病毒抗原试剂销售违法案件。
据了解,12月12日,该局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某公司涉嫌无资质销售新冠病毒抗原试剂的违法线索。经过查验进货票据、销售记录截图及证人问询,执法人员查实该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加价出售新冠病毒抗原试剂,案发时已售出9盒,涉嫌构成无资质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负责人进行告诫,告知当前疫情形势下无资质出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危害后果。目前,本案已调查终结,该局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25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有力震慑了涉疫医疗器械经营主体,维护了市场秩序稳定。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涉疫物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对辖区内涉疫物资无证经营、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捆绑销售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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